3)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哈佛大学_重生都市写轮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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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英尺,大学本部坐落于剑桥市的哈佛庭院上,庭院位于波士顿商业区西北方约公里处。里面包括了中央行政办公署及大学中央图书馆,另外也有数栋学术大楼,如大学学堂、纪念教堂和新生宿舍等。共有十二所住宿大楼提供给本科生,九所位于哈佛庭院的南部,靠近查尔斯河;剩余的部分则在庭院的西北方,那里原本是以前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生宿舍,直到两者合并使用同一的住宿政策为止。校园附近有公交车及铁路等交通运输服务,供学生教员们穿梭。

  政纪在福斯特的陪同下,走在这座举世闻名的校园内,好奇是人之天性,他亦是第一次来哈佛,所以看得格外仔细。

  “这是纪念教堂,这是中央图书馆.....”福斯特是个称职的导游,将哈弗内的著名建筑一一讲个政纪。

  “能够在这样美丽的大学中读书,这里的学生们都是幸福的,”政纪看着周围一张张充满青春活力的脸庞,感慨的说道。

  “当然,哈佛是全世界最好的学校之一,是无数人向往的读书圣地!”听到政纪夸赞哈佛,福斯特脸色露出了骄傲的神色。

  政纪并没有觉得福斯特有夸张的嫌疑,哈佛值得被这样称赞,光是150多个诺贝尔奖获得者,就足以说明这一切了。

  在政纪与福斯特游览哈佛大学的同时,也有学生们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组合。

  向来高高在上的校长大人,此时满面笑容的陪着一个戴着帽子的亚洲年轻人走在学校中,神态举止能看出是在陪同一个身份不一般的客人,只是,能够让校长亲自陪同的人,还这么年轻,会是谁呢?

  要知道,上一次校长亲自陪同游览还是美国总统。

  渐渐的,注意到这一幕的人越来越多,对于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也越来越好奇。

  终于有人在政纪抬头的一刹那捕捉到了他的面容,然后,内心便开始了汹涌!

  是政纪!

  真的是他,他竟然来哈佛了!

  一个,两个,认出政纪的人越来越多,一传十十传百的,知道政纪来到的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。

  哈佛大学的学生们虽然学习顶尖,可是也并不是书呆子,年轻的他们同样喜欢音乐,喜欢Party,喜欢一切年轻人们喜欢的东西。

  所以,对于政纪,这唯一一个在西方世界的音乐舞台上绽放出太阳一般光芒的男人,他们没有人会陌生,在真正的动听音乐面前,国籍,肤色,这些都变的不再重要了。

  是的,他们喜欢政纪的歌,同样喜欢政纪这个华国人!

  况且,政纪的一些独一无二的经历,他可以谱写举世传唱的经典之作,也可以谱写出堪称当代贝多芬的钢琴乐谱,也可以创立出全世界最酷的集团总部公司,还能够成为航天员上九天揽月,还能够在NBA赛场上单挑职业球员而胜之,更是魔术高手,让第一魔术师成为奇才的存在。

  这一个个不一样的标签,让政纪在年轻人的心中变的非常的酷!

  怎能不酷?

  有哪一个人能够同时在如此多的领域取得如此耀眼的成绩?没有,翻遍历史人物,他们找不到这样的存在,可以说政纪创造了一个奇迹,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偶像。

  美国,是一个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国家,而政纪的一切,很符合美国人的价值观。

  曾经有一家美国媒体在美国全境做出了一个抽查,“你最喜欢的东方人”。

  结果,百分之八十的答案,是政纪,他用无可置疑的优势,占据了美国人们的好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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