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74章 谈判的劫匪_兽医白无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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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曾站在你们研发机构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,你说的那些理由我也都想过,毕竟,你们有功于全人类,是科研工作者的功劳,也是资本的功劳,我这样对你们也是不公平的!”

  “你们的确应该赚钱,应该得利,可是你们不该如此贪婪。”

  “我想过解决方案,对患者、药企和医保部门都更加公平的解决方案,你愿意听听吗?”

  鲍勃知道,这样心平气和的谈只是一个假象,他不敢说不愿意。

  “专利应该保护,不过对于药品的专利,尤其是这种救命药的保护,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!总不能因为保护你们的利益而牺牲患者的生命吧?”

  财产权不应凌驾于生命权之上,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道理。

  “专利保护,其实保护的是你的收益权,禁止他人使用、生产、销售,这只是一种保护方式,用这种方式来保护你卖独一份的收益,不过,因为这是药,这样保护,你的收益权会和患者的生命权发生冲突,而且保护期限只有20年,你要在专利期内收回成本并且收益的话,必然要卖高价,卖高价患者买不起,势必形成恶性循环!”

  法律本身是反对垄断的,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问题上,却又支持垄断,显然这是荒谬的,其他领域或许这样保护没有问题,但对于药品,尤其是救命的药品,的确应该考虑换一个方式。

  “我想可以换一种保护方式,而且延长你的专利保护期!比如说,允许其他厂商生产,但不管市场上有多少个厂商生产伊马替尼,我们的医保机构只给你研发企业的药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!他们可以和你进行市场竞争,但因为有医保报销的比例,会让你永远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!”

  按照这个方案来,比如仿制药卖1000,原厂卖到4000,因为医保报销80%,自费800仍然比他们便宜,但是你如果卖一万的话,患者就不会选择你了,因为自费2000,比不报销还要贵。因为有市场竞争,所以药价不会高的离谱,而且能够确保研发厂商的利益,因为政策的倾斜,让他们始终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。而那些仿制药厂也不会无利可图,他们会从市场里分一块蛋糕走,因为还有很多人没有医保。

  其实从法理上讲,这样解决也更说得通,保护其知识产权,但不应该赋予其垄断的权力,尤其是在药品方面。

  老白说着兴奋了起来,挺直了身子,继续道:“这样会是一个三方共赢的局面!就你们研发企业来说,你们不必急于在短期内收回研发成本,而是把它变成一个长久、稳定的收益来源,总收益并不会减少!只是收益期延长了!”

  “而对于患者来说,药价降了,负担减轻,当然也是好事,这不是皆大欢喜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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