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性,让他们根本没想过逃跑,杀一个够本,杀两个就赚,这大慨就是他们的念头。
一千狼族,遇到四百多高手,夕阳落下地平线的时候,就全部倒在了草原上,鲜血染红了青草。虽然有许多地方,被牛脚踏平,不过有了鲜血的浇灌,想必来年这里青草会更加茂盛。
“我们不用再前进了,狼族自己会追过来。”冯端建议道。
士卒开始清扫战场,狼族虽然很穷,但是他们那一身皮子不错,还有骨刀,狼牙匕首,这都是士卒最喜欢收藏的东西。带回去不但可以卖钱,同时也可以炫耀一下功绩。
特别是狼族额头的那一片白毛,可是同级功绩的地方,必须要割下来;还有狼骑的狼牙,新鲜的狼牙同样是功绩,之后可以留着做狼牙箭头。狼牙箭头特有破甲效果,一般的皮甲根本防不住,所以不止是狼族习惯用,人族也非常喜欢。
“斩下狼族的头颅,堆在一起,让后撤退!”秦穆微微点头命令道。
他知道狼族斥候发现了他们,又损失了一支人马,肯定会有很多的狼族寻找过来。后撤是为了汇合后面的人,免得被别人各个击破。
“喏!”冯端用力一抱拳,大声的应了一声,就带人去忙碌起来。以前在梁师都手下,可没少受狼族的气,如今正是报复的时候。
近千头饿狼坐骑,被杀掉放到了牛背上,这种猛兽可是士卒最喜欢的,不说猛兽肉能增加气血煞气,增加体质,据说还有增加某一项能力的效果。在人族之中,虎狼的肉,是最受欢迎的。
要应付如狼似虎的人,就得多吃虎狼之肉,这是一个传闻,但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。只不过普通人根本吃不到。
这些作为坐骑的饿狼,比起普通的狼更加高大,只比战马略低,牙齿长而利,两眼通红,爪子锋利。一般情况,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卒,绝对打不过一个狼骑。狼骑在狼族之中,也只有斥候和最精锐的狼卫才有。其他的狼族,骑的是草原独有的烈马。
红眼马,这是狼族特有的战马,性子烈,急行如风,据说有狼的血统。
草原之上,只要不怕野狼,夜行其实非常方便,宽阔的大地,任由坐骑前进。队伍之中,不说有向导,就是秦穆,也能根据星星,找到方向。
八月份的夜风,吹着很舒服,虽然草原上的风大了一点,不过对于坐在三角牛上的人来说,并没有影响。这就是底盘重的好处。
汇聚了后面的人手,肆无忌惮的开始烤起了狼肉,还有草原上特有的大鼠。没错!人族称草原的土拨鼠为草原大鼠,因为它大。
这种家伙,在草原上非常多,也是狼族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,还有就是野兔!因为狼族众多,草原上的野兽被他们杀了许多,反而是繁殖快的大鼠和野兔,杀之不尽!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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