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五百二十七章 有吃有喝_顽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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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所有适合当兵的人也就才不到五万。

  走私犯充军的律法,就是刘承宗当时弄出来的,后来一直忙着打仗,也没顾上改。

  可大明送完火落赤送,火落赤送完卫拉特送,卫拉特送完察哈尔送,导致元帅府冗兵现象可比大宋严重多了,男女老少全算上,从河湟到格尔木,仨人里有俩都出身军事家庭。

  整个元帅府,想在河湟建立健全征兵机制的人都只有刘承运一个,其他人包括刘向禹、刘承宗、杨鼎瑞、曹耀等人在内的从上到下,想的都是怎么让军队把不那么优秀的人踢出去。

  还充军?

  纯浪费粮食!

  而那些将领和官员又都不愿意当这个恶人,因此缉私兵的队长带走私犯过堂,县官往往都会询问他们对判决的建议。

  小队长能建议个啥嘛,建议充军,那也得有将爷接收啊;建议坐牢,也得县官点头啊。

  所以前两项刑罚基本上都会被跳过去,需要充军的,就建议教育教育放了;需要坐牢的,实在没办法就建议判个挨板子,揍一顿放了,没法打就关几天赶紧放了。

  反正打了不关,关了不打。

  对缉私兵小队长来说,一来不能不办,犯人确实走私,何况查获的货物有一部分是他手下弟兄们的工钱;二来又不敢往重了办,太考验工作能力了。

  就元帅府如今这个人口分布,走私的事蒙古人和西番人可干不来,他们除非不会走和走不动,青壮年都是屯牧营的兵,有自己的牧地,没有乱跑的理由,一查一个准儿。

  而元帅府的汉人又很少,在外边跑的男人,十个人里有八个,稍不顺心,就能上达天听了。

  从陕西过来的,谁找不着刘承宗啊;河湟的土著,谁不认识刘承运啊。

  今天人家私贩两匹布干犯律法,依律该充军的,给人扔日月山金沟银洞做苦役了,明天杨鼎瑞就收到消息,在府衙召开热审,审完这小队长的脑袋嗖就挂城门楼上了。

  何苦呢?

  这才是元帅府缉私兵业务能力比锦衣卫还强的基础,因为他们其实对大元帅治下的走私犯,属于是一种养寇自重的状态,逮住了就没收赃物,吵一顿放走,回去他还犯、回头他还逮,主打一个细水长流反复刷GDP。

  但对外人,兰州以东过来的走私犯,缉私兵可就没这个顾虑,稽查热情极高,通常还没过黄河就给逮住了。

  逮住就直接把充军和大牢跳过,路上统统安排好去处,好人去南山堡盐砖场、正常人去海北采石场,特别坏的就拉去日月山金沟银洞,县衙审问只是一个流程。

  他们对大元帅治下百姓之外的工作对象,向来都抱有非凡的热情。

  后来的几天,方正化一直喜气洋洋地住在兰州城内,每日翻看锦衣番子们搜集来的情报,时惊时喜,一会听说蒙古兵团从北方南下,一会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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