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我们去Z市_穿成末世病弱反派的家养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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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量着队伍里的两个女人。

  一个美艳性感,应该就是小说中男主的未婚妻李莹莹,末世后期会因为阻挡男女主恋情被安排领盒饭,说起来也是可怜的“恶毒女配”。

  另外一个离向英卓远远地,似乎是在避嫌,她气质清冷五官清秀,无疑就是印忆柳穿书的这本文的女主角——刘榛。

  她凭借着独特的性情捕获一群男主男配的心,为她卖命,实际上她的金手指就是重生,知道未来发生的大事并帮主配角们渡过难关,自称预言者。

  刘榛前期对向英卓并没有意思,反而还不想让李莹莹误会,是向英卓先对她动了心,不断软化她,她这才对向英卓动了真情。

  在印忆柳看来这两人就是渣女贱男天生一对,一个有女朋友却和别的女人搞暧昧诉衷情;另一个口嫌体直,明知道这男人有对象却摇摆不定,都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  正因为作者刻画的主角这么一言难尽,所以当后期酷炫狂霸拽的靳炀出场时,读者们的呼声才这么高涨。

  只是文章写崩了以后作者就烂尾了,烂尾时的时间线还没有超出女主的重生期间,后面女主的“预言”能力消失后到底发生了印忆柳并不知道。

  想到这儿她晃了晃小脑袋,女主是重生是“预言者”,那她看过全文知道剧情线岂不是也可以称之为“预言者”?

  只不过她和靳炀并不北上,一路上文中重点描写的机缘自然也和他们无缘。

  在印忆柳打量着刘榛的时候,刘榛同样也在打量他们。

  她的目光落在靳炀的身上时不由得眼睛一亮,首先是因为眼前的男人俊朗无他剑眉星宇,还有就是他周身所展现出的上位者的气场。

  靳炀早早的在商场中沉浮打拼,哪怕是静静的坐在轮椅上、抱着一只可可爱爱的兔子,也不会让人小看了他。

  相反,这个时候的向英卓还没有经历过末世的磨练,浑身都是青年人的冲动劲儿和富家子的桀骜不驯,和靳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  书中的刘榛前期和向英卓经历了种种风雨,自然和他情比金坚,就算后期见到了靳炀,也不会为之心动,反而会和男主站在统一战线。

  而现在只是末世初期,剧情因为印忆柳的出现被打乱,刘榛提前见到了靳炀,心中受到不小的冲击。

  她看了看男人的双腿,心里明白上辈子叱咤风云的靳炀绝不可能是一个瘸子,这个男人一定有造化。

  如果自己能在他落难的时候伸出援手,会不会被他记住恩情?

  这几天刘榛实在是被李莹莹烦的要命,越看向英卓越怀疑自己的判断是不是有问题。

  而靳炀则是孤身一人,除了……

  一只兔子?

  刘榛根本就没把那只变异兽放在心上,她以为那只是靳炀驯服的兽类。

  印忆柳此时还不知道,自己辛辛苦苦养白胖的金大腿已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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